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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元素入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21 16:35:53 文章来源:中国会计网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作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时提出相关建议。

      日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作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时提出相关建议,加快制定政府会计相关具体准则、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成为其中重要内容。

      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建议包括6个方面: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财税改革与立法;着力提高财政支出绩效;高度重视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预算法要求规范预算管理;加强审计监督。

      这六大建议已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其中,全国人大财经委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包括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政府经管资产、企业国有权益在内的政府资产报告制度。完善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制度。加快制定政府会计相关具体准则,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预算,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和政府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 事项作出说明。

      此外,全国人大财经委还建议,要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加快完成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预算法中授权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制度办法要加快健全完善。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压缩年初代编预算规模。加强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管理和项目库建设,进一步提高向全国人大提交按项目列示的中央基建投资支出的比例。进一步清理政府性基金项目,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