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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金融稳定报告详细盘点我国金融稳健度金融体系整体稳健 金融风险总体可控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6-09 11:05:15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3)》。报告中详细梳理了2012年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状况,并对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度进行了全面评估。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3)》(以下简称《报告》)。这份与《中国人民银行年报》、《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一起被市场誉为央行“三大重量级报告”之一的稳定报告,详细梳理了2012年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状况,并对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度进行了全面评估。

金融体系整体稳健

《报告》认为,2012年,我国经济社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宏观经济缓中趋稳,金融体系总体运行平稳,整体稳健。

2012年可谓全球经济复苏“艰难年”,主要发达经济体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加大,全球经济面临深度转型调整。在此背景下,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国内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增强,财政收入继续增加,物价水平总体回落,就业保持基本稳定,货币信贷平稳增长。

金融体系方面,《报告》指出,2012年我国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整体稳健。其中,银行业资产负债规模持续增长,组织体系更加健全,资本充足水平稳步提高, 拨备较为充足,盈利保持增长。机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改进,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能力不断提升。证券期货业改革创新力度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进展,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上市公司治理和退市制度改革稳妥推进。保险业资产规模继续增长,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状况得到改善。金融市场总体运行平稳,货币市场调节机构流动性的作用突出,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已成为直接融资的主渠道,股票市场震荡企稳。居民对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与多元化配置需求增大,理财产品增长迅速。支付、清算和结算体系运行稳定,非现金支付工具蓬勃发展,农村支付环境持续改善。征信法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洗钱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不断健全。

《报告》称,当前,我国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十分复杂,平稳运行与隐忧风险并存,需要关注以下方面的问题: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的信用风险有所显现,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不容忽视;上市公司盈利水平下降,实业企业利润增速回落;保险业发展压力增大;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风险需要持续关注。

《报告》指出,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2012年我国进一步强化宏观审慎管理,不断完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政策,探索逆周期资本工具,研究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风险的措施,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和金融稳定压力测试,完善危机管理和系统性风险处置机制,扎实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有效维护了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报告》还披露了人民银行于2012年底组织我国17家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商业银行开展金融稳定压力测试的情况。此次压力测试包含信用风险压力测试、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基于2012年底17家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等数据,评估商业银行在不利冲击下的稳健性状况。测试结果表明,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水平较高,以17家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银行体系对信用风险的抗冲击能力较强,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可控,汇率变动对银行体系的直接影响有限,流动性风险较小。

防范影子银行潜在风险

2012年间,影子银行问题一直被国内外金融界所关注。国际社会继续加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研究制定, 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并取得积极进展。《报告》在详细列举国内外影子银行发展历程和特点的基础上,对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情况及影响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报告》认为,由于金融市场环境、金融体系结构和监管框架的差异,我国还没有出现国际上一般定义的影子银行,但存在着一些有银行之实但无银行之名的机构和业务。比如,我国一些开展融资活动的非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的某些业务具有影子银行特征。开展融资活动的非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农村(民)资金互助组织和各种民间借贷组织等机构。

对于影子银行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影响,《报告》指出,影子银行作为广义金融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投融资需求,但由于其与正规金融体系关联度高,且较少或没有受到监管,将对金融体系稳健性产生影响。我国应积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在发挥影子银行作用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报告》还就加强监测和管理,防范影子银行潜在风险提出建议。报告认为,对于影子银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潜在风险,要合理界定监管的范围和力度,加强监测统计,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等金融改革,构建差异化、多层次的金融体系,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处置机制

尤为引人注意的是,《报告》对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处置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梳理。《报告》提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对于濒临倒闭或倒闭的金融机构,应当构建有效的处置机制,确保其恢复正常运营或顺畅退出市场,降低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冲击,真正实现优胜劣汰,最大程度地保护存款人和纳税人权益。当前,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等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都在着力加强金融机构处置机制建设。我国也应当完善与金融机构处置相关的法律制度,进一步提高系统性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在回顾近些年来我国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建设实践时,《报告》表示,在处置金融风险的过程中,我国始终坚持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安全网,遵循“花钱买机制”和正向激励的改革原则,坚持防范道德风险,积极创新市场化风险补偿和市场退出机制,完善风险处置制度,丰富处置工具和平台,构建维护金融稳定长效机制。

具体看,一是规范了个人债权偿付机制,强化了市场约束,降低了道德风险,增强了个人投资风险意识,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对银行体系和证券市场的信心。二是推动建立证券、期货、保险业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了符合市场化原则的证券业、期货业和保险业风险处置长效机制。三是人民银行建立健全金融稳定再贷款管理制度,加大金融稳定再贷款清收力度,采取市场化处置手段,加快中央银行资产回收进度。四是创新风险处置方式,采取“债转股”等市场化方式阶段性管理金融风险相关资产。五是稳步推进存款保险制度。人民银行自1997年开始着手研究存款保险制度。2004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对建立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论证,提出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继续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报告》指出,2013年是我国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我国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仍具备有利条件。

《报告》认为,需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着力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防风险的关系;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全面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市场化取向,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鼓励金融创新,努力构建品种齐全、运行高效、功能完备、规模相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金融市场体系;继续深化金融改革,稳步推进金融创新,改善商业银行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提高风险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继续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创新,提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规范发展能力;着力推动保险业转方式和调结构,提高保险资金运用能力;切实加强金融监管,促进监管协调,强化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防范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递;不断完善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和处置机制,扎实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