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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查出保监会预算执行问题金额474万元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6-24 14:29:34 文章来源:审计署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保监会本级和所属上海、广东保监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核心提示: 本次审计发现保监会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74.66万元,均为当年问题。

        保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保监会本级和所属上海、广东保监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保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保监会本级和3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保监会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07 605.01万元,保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0 562.4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7 042.5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保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5 177.0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3.28%。本次审计发现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74.66万元,均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9.26万元。上述问题对保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保监会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会本级及所属河北、广东等6家保监局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公用支出等,涉及金额304.43万元。

        2.2012年,会本级在未编报车辆购置费预算的情况下,列支30.94万元购置公务用车,并在往来科目挂账。

        3.2012年,所属上海、河北和甘肃3家保监局违反规定,提高福利费等开支标准139.29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截至2013年1月,接受保监部门委托承办保险资格考试工作的两家公司,将收取的29.26万元考试费存入财务人员个人账户,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其中19.42万元已被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开支。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无预算支出、违规扩大开支范围以及违规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未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要求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保监会应严格执行国家预算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预算资金,并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促进严格预算执行和规范财务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保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保监会高度重视,制定了整改计划,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以及违规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