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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注税、评估行业立法"三国演义"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15 16:23:57 文章来源: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将进行改革,原定今年9月6日、7日举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将延期举行。

      8月6日,根据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将进行改革,原定今年9月6日、7日举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将延期举行。

      今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取消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国际商务专业人员、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

      取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在某种程度上正与行业的立法相关。

      事实上,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三大现代服务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都面临着行业立法或者是修法的问题。

      《资产评估法》:期待三审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将延期举行,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字样,这实实在在将给评估行业带来冲击。

      视野网友汪伦就表示,2014年8月6日,对许多评估师来说,是一个难熬和迷茫的一天,网络和Q群上充斥着焦虑、迷茫、感叹等等诸般情绪,敢问位在哪里,路在何方?

      有业内人士表示,取消“注册资产评估”职业资格的名字,由资格准入改为资格评价,其核心问题是立法。

      注册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都是重要的智力型服务业。目前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行业都有全国性的统一法律,而资产评估行业至今没有一部系统性、管全局的专门法律。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董事长王子林此前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我国资产评估立法时机已成熟,出台法律迫在眉睫。”

      事实上,在去年8月《资产评估法》草案二审后,一个月内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到的意见高达32642条,这一数量居去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法案前列。而且,过去近一年来,围绕《资产评估法》的争论一直不断。

      目前,我国开展的资产评估服务主要涉及综合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和保险公估单项资产评估等六大类专业,但分别由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和保监会等五部门管理,俗称“五龙治水”。

      “五龙治水”,带来了市场的严重分割,加大了市场交易的混乱,增加了评估委托人的负担,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公勤就表示,“按部门划分执业资格的管理,是我国执业资格管理的初始探索,由于行业管理色彩浓厚,人为造成评估业务市场的分割,增加了政府管理成本,降低了监管效率,严重限制了行业做大做强。”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资产评估项目主任俞明轩表示,《资产评估法》的出台不仅赋予行业应有的法律地位,也将使行业发展更加法治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目前,制定《资产评估法》已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希望尽早启动该草案的三审,推动法律早日出台。

      《注册税务师条例》:期待明确注税法律地位

      与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待遇相似,注册税务师也面临取消职业资格准入的现实。

      据了解,目前人社部与国税总局相关司局正在会商,拟将注册税务师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

      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也正在加快注税行业立法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注册税务师管理办法,并将其上升为管理条例。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将努力在即将修订的《税收征管法》中,给注册税务师一个正式的法律地位。

      2014年6月25日至6月27日,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全国部分省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集中研讨会,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举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来自全国17个省市区注税行业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议。

      鉴于注册税务师行业生存发展和对其强化规范的紧迫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拟将《注册税务师条例》提请国务院列入立法规划,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完成主要制度的论证和设计,并制定出条例建议稿,从法制角度确保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社会的存在并发挥其积极作用。

      在此前已进行多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国税总局此次召集全国部分省市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就注册税务师行业专门立法中的审批、处罚、管理体制问题以及《注册税务师条例》(初稿)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讨,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7月3日下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成立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小组”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确定了立法工作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立法工作小组工作由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董事局董事兼总裁蓝逢辉任组长,大连税 协秘书长曲军任副组长。立法工作小组主要工作目标是:配合《征管法》修订,明确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法律地位;配合起草《注册 税务师条例》,为行业行政许可项目提供论证材料;修改《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的相关建议;提供行业立法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7月16日,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小组在青岛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中税协副秘书长张晓平通报了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调研员李敏介绍了总局支持注税行业立法的情况。

      7月25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京召开注税行业立法工作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由副秘书长张晓平及立法组副组长曲军主持,曲军介绍了立法工作组进程和成果以及注册税务师条例现阶段的修改情况;李敏就总局纳服司对《条例》提出的相关问题作了说明。

      注册税务师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提供的服务,到底有何异同?是否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代替注册税务师?“在注册税务师已经存在十几年的情况下,这本不应是一个问题,但是,仍有一些人认为注册税务师可以被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取代。”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表示。

      《中国注册税务师》杂志评论员近期表示,涉税鉴证是注册税务师的专属业务。注册税务师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税总局考试、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专业人员;税务师事务所是根据税务总局14号令由注册税务师依法设立并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全国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把税务中介列为经济鉴证类组织。这就表明,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是经政府部门和全国人大认可的涉税鉴证专业服务人员和机构。

      《注册会计师法》:希望扩大业务至涉税鉴证

      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注册税务师有所不同的是,注册会计师面临的不是行业立法,而是修法的问题。

      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等5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和国务院关于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21部行政法规进行修改的决定草案,确定将法律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注册会计师法》是2010年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012年4月1日,财政部发布《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修正案中对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及合伙人资格、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等条款,做了大幅度的修改,而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及监管问题,在当时也引起了业界的热议。

      事实上,包括资产评估考试延期,以及注册税务师立法提速,也都得到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关注。

      有注册会计师表示,尽管没有《注册税务师法》,但税总仍然想出台《注册税务师条例》,“你懂的。”资深注册会计师做税务业务那还不是小case。诚然,税务、工商、外汇等任何业务任何行业部门都有其特殊性,但同时,注册会计师内部有不同领域的专家,很多注册会计师都身披多种资格。“打破旧制度,整合注册会计师全行业资源,建立强大的数据共享资源,信息化审计等各项业务水平定会耳目一新,这点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期望,也是行业的中国梦。”

      上述注册会计师并对行业发展提出希望:“希望行业能真正做大做强。强到能在行业(企业)中有话语权;能参与行业(企业)定额标准法规制定;小到能俯视企业,大到能对社会公众承担责任(包括经济损失)。有梦就有希望,不求毕其功于一役,但求同仁修身以质量换市场,愚公移山,共同推动行业(注会)发展。”

      短评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人数、业务规模都是最大,注税次之,评估再次。

      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都在面临变革,三个行业也都在谋求立法或者是修法,以期通过法律来确认自己的地位。

      从行业发展角度而言,这是可以理解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率先面临着将门槛准入改为资格评价,这一举措,机遇与挑战同在。

      而不管是立法还是修法,注会与注税面临直接竞争;注会与评估有所差异,并形成互补,同时二者都有证券资格的业务;评估与注税不直接竞争。三个行业仿佛“三国杀”。

      事实上,有法定业务固然是保障,而满足市场的真实需求,则是行业发展的核心。注税及资产评估正面临着这样的机遇,同时有部分注册会计师也已经充分意识到了这一点。

      笔者相信,今后,三个行业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而能够真正满足市场需要,引领市场需求的行业将会是最终的胜者。